厂房租赁合同 修改.docx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象山县贤庠镇官司塘村泰和路300号(以下简称"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乙方用于加工模具或其他

1-2租赁期间:房屋首个租赁期为 年,自 日起至 (以下简称"首个租赁期")

1-3续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但若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可于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续租将基于首个租赁期的相同租赁条款。

1-4交付:甲方已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以下简称"交付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前,双方应共同对房屋进行检查,并签署一份房屋状况说明。该说明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房屋基本状况的初步证据。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2-1租金标准:甲、乙双方约定,首个租赁期的月租金(以下简称"租金")为:每月 元/平方米计算。租金从第 年起每年递增5% 日至 日,年租金为 元整月租金不含物业费及税金乙方若需发票,则应另行支付相应税费。

2-2支付方式:租金应 年支付一次,支付日为支付租金的当月提早30日。

2-3逾期支付: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2%支付滞纳金,直至付清为止。

三:押金和其他费用

3-1押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实际交付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仅用于确保乙方履行其在首个租赁期限(若有)内付款的义务,押金金额相当于首个租赁期内壹个月的租金,即 元(人民币 元整)甲方收取押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3-2押金退还:租赁合同终止时,在乙方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并将房屋按本合同约定返还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的上述押金将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无息全额归还乙方,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未付的款项。

3-3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实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门前三包、综合治理费、防火安全等公用设施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月按时缴纳电费等费用,如乙方逾期未缴纳的,按仟分之壹每日计算滞纳金。

  1.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4-1甲方维修责任: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屋面、外墙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或非乙方使用部分(如共用排水排污管道主干管)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但乙方有及时通知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进行维修。若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紧急情况乙方可先行垫付维修,事后凭有效票据向甲方追偿)。

4-2乙方维修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过失或故意行为等原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3装修与改造:乙方可在不破坏该房屋主体承重结构的基础上根据其需要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应事先将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审批,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其维修责任乙方承担。

4-4装修物处置: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对乙方增设的、已形成附合的装修(如墙面、吊顶、地砖等),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对于乙方增设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带走,并有义务将房屋恢复至本合同附件的房屋状况说明所载明的状态或双方书面约定的其他状态,但正常损耗除外。

五、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5-1预期返还: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房屋。否则乙方每逾期一日返还该房屋,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的房屋占用费

5-2乙方返还该房屋时,须返还原状,需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将房屋返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的完好无损(正常损耗除外),如直接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乙方需进行赔偿其费用应在押金中扣除,如超出押金的由乙方支付。

六、安全生产与保险

6-1安全生产: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房屋开展生产时,应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使用水、电、煤;乙方生产设备及其雇佣人员的安全负责。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安全事故、人身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如该事故造成甲方房屋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因房屋本身存在甲方未告知的重大安全隐患而导致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2保险:乙方在使用房屋的时候,应对其财产进行投保,乙方对房屋内乙方所有财物的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财物发生的失窃、被盗等损失,原则上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赔偿责任,除非该等损失是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市政建设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

7-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届时适用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通知后七日内仍未交付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严重损坏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租;

(5)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且在收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累计超过贰个月的。

  1. 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无故提前收回房屋,或因甲方债务、产权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按折旧计算)。

8-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分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8-3乙方提前退租: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8-4赔偿责任: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差额部分。

九、不可抗力

因地震、战争、政府征收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通讯地址为双方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或法律文书,按该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送达。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双方各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房屋状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