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意见书.docx

关于X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犯罪情节轻微恳请贵院对其作出从轻/减轻决定之

法律意见书

XXXXXXXX人民检察院:

XXXXXXXX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XXX的委托,特指派XX律师在XXX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担任XXXX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到贵院复印了全部的案卷材料,并对案卷材料进行了仔细的阅读、研究和分析;同时,到看守所会见了本案嫌疑人XXX,认真听取了嫌疑人XXX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及悔罪的态度。通过对案情的深入了解,认为XXX犯罪情节轻微,恳请贵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XXX作出相对不起诉(从轻/减轻)的决定。具体理由如下:

一、XXX在本案中的身份,请求贵院予以认定为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首先,根据在案的证据材料显示,根据多人的《讯问笔录》显示,XXX在本案中主要按照XXX的指示工作,XXX安排什么做什么,并非本案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合从轻/减轻的法定情形。

XXX2024728日《讯问笔录》(补充侦查卷二—P9-10)提到:“(你在X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我主要是配合XXX进行资金回流,一般情况下XXX控制的六家企业银行U盾都寄给购票企业或者XXX了,但有些会因为银行U盾转账金额受限或者转不出去的时候,XXX会安排我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以及“(你讲一下你是如何进行资金回流?我接到XXX的指示后,我就给XXX联系,将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行带上,到银行柜台进行资金回流,如果我没有空了,我一般会让企业法人XXXXXX处拿上公章和营业执照到银行柜台办理资金回流的业务)”等,由此可见,XXX仅是XXX的下手,帮其跑腿办手续的。具体的“开票”业务是XXX安排的,只是需要线下操作时,XXX去跑跑腿,到银行办一下相关的手续。开票业务的商谈及具体操作都是由XXX负责并实际操纵,所有开票业务都需要XXX同意,XXX在该犯罪中的作用极小。

同时,在XXX2024430日《讯问笔录》(起诉证据材料一—P26)显示“其在2021年与XXX认识,此后与XXX联系,他手里控制有好几家木业方面业务的公司,我按客户需求告诉XXXXXX就会安排他手下控制的相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我转手卖给购票的企业,”;(起诉证据材料一—P29)显示“XXX介绍XXX是他家的三弟,替XXX跑工商、税务、银行方面的手续”;在XXX的《讯问笔录》中,并未提及XXX相关的任何事;在李红丽2024528日《询问笔录》(起诉证据材料一—P121)显示,在警方询问XXX有关XXX事情时,XX回答显示“最早我将XXXXXXXXXX有限公司拉到我们代理记账公司的,当时接触的是XXX20238月税控盘注销之前,XXX控制的企业领取发票额度都是由XXX去找税局熟人给批下来的,还有XXX陆陆续续注册的企业银行公户的额度,也是XXX找银行熟人托关系办下来的大额度。”且在后续有关其他人讯问中也得知,找税局熟人也是XXX打点关系,由XXX牵头,XXX仅负责帮住其跑腿。由上述询问笔录中可以得知XXX并未接触到真正的犯罪核心内容,其存在仅是帮助自己哥哥XXX跑跑腿,XXX在该犯罪中的作用极小情节显著轻微

其次,XXX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于2024728日出具的《前科证明》显示,在此之前,XXX并无任何犯罪记录。属于初犯。

第三,

二、XXX到案后,具有坦白的情节,请求贵院予以认定坦白,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在案的证据材料显示,XXX到案后,主动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及罪行,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轻/减轻的法定情形。

XXX2024728日《讯问笔录》(补充侦查卷二—P8-9)提到:“(你讲一下X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情经过?)大概在2019年左右,XXX经营的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在嵩县仟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后来XXX又陆陆续续注册变更了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这六家企业全部在XXX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XXX利用这六家企业向全国120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关于“X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模式”、“XXX控制的六家企业公章和营业执照都在哪”等,对案件事实均进行了如实供述,XXX并非上述六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更非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XXX

三、本案中,XXX受雇于XXX,仅帮助主犯XXXXXX实施了资金回流的犯罪行为,并未实施开票、报关、收汇、伪造出口合同、账务处理等相关犯罪行为,属于从犯,犯罪情节较轻,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首先,本案中,XXX实施的犯罪行为,仅实施了上游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并未实施后续的伪造出口货物订单、买卖关单、出售货柜出口货物信息给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出口报关、购买外汇伪装出口并根据报关单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等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起诉证据材料以及补充侦察等材料显示,XXX初三辍学,小学毕业;XXX初三辍学,小学毕业;XXX为初中毕业,整体文化水平很低;众所周知,报关需要专业的报关人员进行操作,而报关人员需要执证上岗,不仅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要求,还需要取得相关的报关人员资质证件,才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并非专业的报关人员、税务人员,对于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出口退税等相关作业流程完全不知情。





四、XXX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且没有前科,属于初犯,建议从宽处罚。

XXX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主动缴纳涉案款***万元,且没有其他犯罪前科,系初犯,同时具有坦白情节。同时,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告发检举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侦查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提供了重大线索及情报,恳请贵院结合其悔罪态度给予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充分考虑本案的事实、性质以及犯罪嫌疑的人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XXX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辩护人:XXXXXXXXX事务所

律师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