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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品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双方于 年 月 日就 产品的合作事宜,签署编号为 的《产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守信之原则,就《产品合作协议》之费用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各方信守谨遵。
一、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产品之合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年度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甲方应于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行: 户名: )。
本年度后每年度服务费用,甲方应于上一年度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缴纳。
3.甲方违反前款之约定,延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照其应付费用的0.3%/天的标准,支付延期支付违约金。
甲方延期支付服务费用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限期支付;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原协议,暂停、中止或终止甲方相关融资产品的上线及交易,且乙方不应受到任何责难或索赔,由此导致的全部后果,应当由甲方承担。
二、保密责任
双方就本补充协议之内容,应当履行与原协议相同的保密责任;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不低于RMB 元/次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附则
1.本协议为原协议之补充,本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适用本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原协议有约定依照原协议执行;原协议未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
3.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