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锤法务】文书10:补充协议(解除).docx


补充 协 议

       MS15112-1


委托 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电子邮件: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大厦***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一、委托代理事项及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曾于201587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MS15112号)一份,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代理上述纠纷的以下程序:

1

2

……

例::

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代理上述纠纷的 诉前调解和一审诉讼程序

同时约定本案律师的代理费、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确定为:

1)诉前调解阶段2万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交纳;

2)如调解成功,甲方应在领取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如双方希望到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诉讼,也可到法院办理出具民事调解书)之日起两日内支付剩余的代理费5000元;

3)如诉前调解未成功,双方未能就离婚等达成一致意见,乙方继续代理本次离婚诉讼一审阶段,甲方应于立案后两日内交纳剩余的代理费15000元。

本市城区交通费:实报实销


二、本案目前相关情况

甲方已如期交纳与ZX非诉讼离婚调解谈判阶段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

乙方在接手本案后,进行了基本的调查取证,已起草离婚起诉书,并准备证据,也与男方进行过电话沟通调解,及时解答甲方咨询,并已做好起诉的全部准备。但甲方表示希望继续与男方私下调解,尽量不诉讼,因此乙方律师多次修改离婚协议书进行谈判调解。现甲方表示,经与男方及男方家人多次接触谈判,现男女双方准备和好,甲方不再需要继续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三、关于免除甲方后期代理费的约定

因甲方无需再办理离婚,后期代理事项不再发生,根据原协议的具体内容,后期代理费已无收取的必要。现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甲方付款义务也全部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已全部完成,双方权利义务全部解除,全部费用已结清。


四、其它

该协议为对原委托代理协议(MS15112号)的修改及补充,原协议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