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答辩状(最高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示范文本2024).docx

民事答辩状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 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 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 责任。

案号


案由


当事人信息









答辩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口股份有限公司口上市公司□其他企业法人口

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口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口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 人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口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口 国有□ (控股口参股□)民营□




答辩人(自然人)

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口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口 特别授权□

无口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 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

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件人、电话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是口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

答辩事项和依据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1.对赔偿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

有无异议

无口

有口 事实和理由:

2.对主张连带责任有无异议

无口

有□事实和理由:

3.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无异议

无口

有□ 事实和理由:

4.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无口

有□ 事实和理由:

5.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无口

有口 事实和理由:

6.答辩依据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事实和理由

(对起诉状事实与理由的确认或者异议)

1.对存在虚假陈述行为的情况有

无异议

无口

有□事实和理由

2.对有无监管部门的认定、处罚

有无异议

无口

有口 事实和理由

3.对原告交易情况有无异议

无口

有□ 事实和理由:

4.对虚假陈述的重大性有无异议

无口

有□ 事实和理由:


5.对虚假陈述与原告交易行为之

间的因果关系有无异议

无口

有□事实和理由:

6.对虚假陈述与原告损失之间的

无口



因果关系有无异议

有口 事实和理由:

7.对原告损失情况有无异议

无口

有口 事实和理由:

8.对原告请求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 责任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

无异议

无口

有□ 事实和理由:

9.对原告请求保荐机构、承销机 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其他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承

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无异议

无口

有口 事实和理由:



8.有无其他免责/减责事由

无口

有□事实和理由:

9.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 )




10.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