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产品类供货协议》模板.doc


供货协议


协议签订地: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诚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向乙方采购

类商品(以下简称“商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协议标的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及数量为甲方提供本协议列明的商品(以每期中采项目为准),并保证不间断供应,随时满足甲方的需求。在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季节变化及甲方实际需要调整。

二、商品订购

1.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商品,不再另行签订合同,而是以采购订单方式操作,甲方订购商品时应在订单中说明订购商品的品牌、图片、名称、单价、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基本信息。采购订单以微信、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乙方。

2.双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采购及订货联系人,甲乙双方对指定联系人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指定联系人,应在变更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应当承担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采购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电子邮箱:

乙方订货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电子邮箱:

3.甲方向乙方发送订单后,乙方应在1小时内审查订单中甲方填写的订购商品的品牌、名称、单价、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并回复确认。乙方应在甲方要求送货时间内将订单所记载商品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如因甲方在订单中填写的基本信息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接受该订单,乙方应将该情况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再次确认,然后继续按照上一条款约定程序执行。

如甲方发出订单后2小时,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任何回复,则甲方发出的该订单将被视为有效订单,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按照要求的时间将订单所记载商品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

1.交货、验收的地点为甲方收货平台(地址【 】)或订单另行指定的交货地点。商品送达收货平台后,乙方须将要交付的商品完整的堆放在指定的地垫上,不得乱放,且在称重或验收前不得随意挪动。所有的验收、称重动作均需在甲方摄像头下完成,并不得遮挡摄像。

2.乙方送货到达收货平台后,应会同甲方使用部门人员及收货部人员现场见证收货,并签署收货记录。如果在收货员非当班时段交货,则由甲方值班经理和当值保安会同使用部门人员收货。

3、乙方须将甲方下单需求的商品按要求的时间送至收货平台。任何送达收货平台的非订单记载货品都会被退回。超订单量收货需征得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出具额外采购订单,才可收货。

4.乙方保证附件一所列商品品种的供应,并根据市场供应情况,及时提供替代和补充性商品品种,供甲方选择。出现供应困难时,乙方须在收到订单4小时内通知甲方采购人员无法送货或推迟送货(推迟送货应当经过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另行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但是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另行采购的差价损失。

5.当乙方通知甲方无法送货,或者乙方的语言/行为使甲方相信乙方无法送货,或者乙方的推迟时间超过甲方许可时间,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取消订单,并从其他渠道采购相关商品,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另行采购的差价损失。甲方如果当次不再接受乙方继续送货,乙方不得有异议。

6.乙方应清楚甲方指定的收货区域为:在称重监控摄像范围内,非此区域内送货,一概视为无效。

7.甲方监控摄像记载信息与甲方人员签发的收货记录不一致时,以甲方监控录像记载信息为准,如产生未称重监控交付商品,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8.乙方迟延交付:如乙方迟延交付,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订单、指令单以及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购买其他供应商商品的额外支出、客户索赔等。

9.乙方提前交付:乙方如在甲方指定交货日期前交付商品的,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甲方可退货、拒绝接收或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赠与,且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付款或主张损害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供应的商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对该商品所属品类的卫生要求。如果存在腐烂、变质、过保质期、外包装破损或变形,或者长期存放以致品相不佳,例如色泽暗淡、失去弹性等等不符合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将拒绝收货,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充送货,以免影响甲方经营。

任何情况下,甲方同意接收乙方所供应的商品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对所供应的商品的质量担保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应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会在询价前告知乙方收货标准。乙方须按照收货标准送货,如果不满足收货标准,甲方将拒绝收货。送货标准包括不限于:送货时间、商品规格、剩余保质期时长、是否去皮去根等。

3.乙方应保证所供商品种类质量,安全合格(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所供商品均为最新生产批次的商品。

5.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果蔬商品均为最新采摘的商品,预包装食品为最新生产日期商品。

6.在商品交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供商品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即属于商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针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要求退货或更换。

7.如发现所供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受损,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报价时提供样品的品质和出成率送货,甲方可以随时抽查供应商所送商品的品质和出成率;抽查出成率低于报价时的出成率幅度超过5%(含)时,乙方需按照两次抽查期间出成有差异冻品的采购量乘以出成率的差异率和单价计算出的差异额的两倍进行赔偿,赔偿款项从货款中扣除。计算方式如下:差异率=(抽查出成率-定价出成率)/定价出成率;应扣减货款额=某冻品期间采购量*单价*差异率*2。(冻品供方适用)

9.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考核、检查与监督,甲方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定期对乙方的生产工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与监督,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明等许可证件、材料或文件原件予以检查,并向甲方提供上述证据、材料及文件的复印件(均加盖乙方公章)留存备案。

五、送货价格及送货资格

1.甲乙双方本着合作伙伴的关系,乙方出售给甲方的商品不可获取暴利,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是同行业同期、同品牌、同规格、同质量商品的最低价,否则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差价的10倍作为赔偿。

2.双方约定以不同食材规定报价周期来确定送货价格。在每个周期开始前4日,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交密封报价(含税价格),参与甲方召集的该类商品的三家(或超过三家)竞价。如乙方在甲方公布的预估使用量基础上总报价最低时,乙方在该次报价中中标,即乙方获得该周期内该品种的送货资格。乙方所报的价格也成为甲方对该商品定价的依据之一。乙方确认,甲方不对实际采购数量对乙方作出任何承诺,实际采购数量与预估数量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报价。

乙方同意甲方通过市场调查方式复核定价的合理性,并将市场调查价格作为定价的另一个依据。甲方结合最低报价和市场调查价格制定每周期的单品送货价格,该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如甲方市场调查价格低于乙方最低报价的,结算价格以市场调查价格为准;如甲方市场调查价格高于乙方最低报价的,结算价格以乙方最低报价为准)。

3.甲方询价小组成员将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并确定市调价格,并取得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备份留存。

甲方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获得当期或往期的市场调查价格:

通过在当地或外地该种商品批发市场、超市等询价;

通过网络查询商品价格;。

4.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无法对商品进行三家或三家以上竞价,或者无法获得市场调查价格,甲方将接受乙方的报价作为该周期的送货价格。甲方有权利在该周期内具备竞价条件或甲方获取市场调查价格后对送货价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双方结算价格。

5.每期结算价格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该周期内单价固定包干(该价款包括了商品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货运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进行更换、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调整。如果因市场价格大幅变化,或者乙方报价明显错误,一方认为可能需要做调整时,双方做专项市场调查后进行重新定价。乙方报价应具备一定的价格前瞻性,即保证报价准确性,避免因报价调整导致甲方额外工作。

六、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卸、货运保险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卸和运输造成商品毁损、丢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商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交付给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商品时,甲方协助乙方卸货。

3.包装费、运费、货运保险、及装卸相关费用等已包含在送货价格内,不再单独计收。

七、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有效订单、送货单、商品对账单、退货单(如有)等实行按月结算商品价款,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累计订单商品的对帐单,注明甲方自上个月的1日至上个月的最后一日期间实际收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商品总价款。

2.经甲方对照核实上月应付商品价款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出具同等额度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甲方实际交付,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等方式按本条所列的乙方收款账户向乙方支付上月应付商品价款(押二付一方式付款),如遇节假日,结账顺延。

乙方指定对公账户为其在本协议下的收款账户,并对如下信息的准确性及账户持续的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3.甲方在支付每笔款项之30日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前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且不因此构成违约。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纳税款或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法导致的一切后果以及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甲方向乙方账户付款,即完成本协议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发生任何变更,应于甲方付款前至少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根据本条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顺延合理的时间完成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5.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月商品的对账单有异议的,应自收到对帐单后及时向乙方发出书面异议书,由甲、乙双方进行最终确认。在甲方就对帐单未进行最终书面确认或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交付的商品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质量和技术要求、卫生要求以及安全要求等,且是全新的、尚未使用过的合格商品,不存在任何质量或安全等问题。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商品,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经国家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通过验收。对于甲方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商品,乙方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4.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商品来源可靠、商品生产规范、无材料掺假、掺残次品等行为。

5.乙方送货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约定的或没有合法资质单位生产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及时补齐货品;如甲方收货以后,发现货品不合格,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乙方须保证其为商品的合法销售者且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商品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向甲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损害赔偿金、鉴定费、差旅费等)。

7.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本协议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转让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即便经甲方认可,乙方仍需对该被认可的第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行为及产生的任何责任对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乙方保证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资质和能力,如需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9.如甲方认为乙方的货品有可能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届时,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0.乙方送货车辆及人员进出甲方场所时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确认收货后的商品离开酒店都需要进行甲方规章规定的商品出门审批。

11.乙方承诺合法用工,包括送货人员、司机、对账人员在内的所有参与本协议事项的乙方人员均为乙方的合法雇员,其工资、福利、保险、工伤、意外及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对其人员的一切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或执行本协议而与乙方任何人员建立任何劳务或劳动关系。

12.乙方需承诺遵从甲方的环境管理体系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各项要求,并承诺持续改善。

13.乙方应对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九、甲方的义务

1.提供收货区域,并根据国家规定的期限定期检验。

2.在约定的收货时间安排收货人员到达收货平台收货。

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便利,以便能及时完成收货、对账、付款等工作。

4.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价、定价过程。

十、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自 日起至 日止。

甲方不保证乙方在协议期内的送货资格。实际合作以乙方报价中标情况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再有采购需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协议而不视为违约,双方届时据实结算货款,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3.如果连续三个周期乙方不能中标,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4.因乙方供应的商品存在检验检疫、卫生、质量等方面的缺陷或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的一切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以及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任何情形下,甲方未选择行使协议解除权并不意味着豁免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支付义务,也不影响甲方在稍晚的时间再行使协议解除权。

6.一个月内乙方累计送货时间、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或是无法提供甲方要求的商品的达到三次(含)以上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如因乙方逾期交付商品、交付的商品不符合有效订单和甲方要求、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退换货的义务,导致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或其他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任何情形下,甲方均保留包括不限于如下追溯调查权利:

1)查阅收货录像;

2)回顾乙方历史报价;

3)调查乙方在协议期间与其他参与竞价供应商的关联情况。

如果发现乙方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支付违约金的权利,乙方不得拒绝。本条在协议终止后仍具有法律效力。

9.乙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已发生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逾期交付商品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发生合同总金额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再按照已发生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不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因改选其他供货商或市场价上升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

11.乙方所供商品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者经更换后仍不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应按已发生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关于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应付的款项中扣除。

13.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应按照已发生合同总金额50%支付违约金。

14.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三方索赔损失、律师费、申请诉讼保全提供担保的保险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十二、不可抗力

如果该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政府要求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采购暂停或取消,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执行,甲方不额外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违约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和本协议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十四、其他

1.本协议首部载明地址等联系方式为甲、乙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如改变其联系方式,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方式发出通知,视为该通知有效送达,变更方自行承担通知不能实际送达的后果。若邮寄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在寄出后第3日已送达对方;若以传真方式发出,送达日以发件方完整的传真报告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微信发送,则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若当面递交,一经面交即视为送达。双方同意,如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本协议所示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均可作为诉讼(含仲裁)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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